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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网站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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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做好风险评估和舆情引导,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加强队伍和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

二、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预算公开报表体系,逐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财政对接信息平台,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对经省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项目,全部预算表格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

(二)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公开“三公”经费的各项工作,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掌握车辆购置、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等,积极做好公开“三公”经费的工作准备。同时,公开2011年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以“十大民生”工程、“十二件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建设等为重点,着力公开民生类财政专项支出。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法获取住房保障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今年6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市住建通字〔2012139号),要求充分认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要求确定公开事项、上报程序,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示。各县(特区、区)都在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住房保障专栏。

(二)切实抓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各县(特区、区)切实担负起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及时通过各县(特区、区)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已开工的建设项目,同时在项目建设地点明显位置公开相关信息;已竣工项目制作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参加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保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预先审查和审批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廓清公开内容范围。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

(四)落实责任,有效推动信息公开

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科室的职能及科室职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2011年至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及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信息,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公开。目前,共公布信息91条,其中:市级公布15条,六枝22条,盘县13条,水城县20条,钟山区21条。对保障性住房事项及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的信息进行了主动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按照“高透明、全方位、求实效、讲便捷”方式运作,务求取得实效。

四、有效实现收费项目公开

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上墙公示,并通过政府网站、局政务服务网等公告收费事项,把握收费项目公开内容的明晰化、主动化和质量化,严格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较好地搭建信息公开的平台,促进国家经费的有效运转。

五、着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中央、省重大决策部暑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公开。围绕2012年项目重点工作,加强中央、省关于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强省、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特别是国发〔20122号文件出台后,中央支持贵州发展的项目进展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暨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推进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公开。

五、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我局作为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房屋征收补偿的法规政策。今年8月,已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住房保障办法(暂行)》、《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暂行)》、《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指导意见》、《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由于各县(特区、区)尚未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县级住建部门尚未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没有具体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报批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公开内容。目前,具体承办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的单位和部门已向拆迁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相关的拆迁信息。

市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部门即将组建,我局正在制订组建方案,机构获批后将按要求认真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六、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措施

(一)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和“民意快线”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等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认真履行电子政务网上行政审批,实现了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等服务,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

(二)推进网上审批,打造阳光政务

围绕推进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审批工作过程、结果的公开。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实行了审批事项专家评审、评估公示制度和批后公告制度,坚持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了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进一步建设完善服务大厅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了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咨询、解答、文档下载等服务,并现场发放办事指南。

(三)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相关制度,努力建设“阳关、服务”型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守住信息化建设人才高地。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网络建设,与时俱进、抢抓机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工作,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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