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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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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备汛工作,深入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强降雨天气洪涝灾害风险防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保障安全度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成立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自2月13日至3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所有领域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物业小区、老旧房屋安全监管等方面。

此次防汛安全大检查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坚持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所有企业都必须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并纳入企业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标准、规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尤其是明确的重点范围逐一进行排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开展督查。二是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此次汛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加强执法监督密切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对查出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一查到底,切实达到震慑效果。三是坚持强化整改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隐患,要按照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狠抓治理,及时消除要抓住典型,及时公布一批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汛前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汛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汛检查责任,全面排查和梳理威胁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导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隐患消除归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雷电和地质灾害等预报。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准备,强化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和应急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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